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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政府是第一责任人

时间:2017-02-2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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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

近日,民建中央在其官网上公布了将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交的提案内容,其中包括《关于加大综合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力度的提案》。

去年12月,住建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4部委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一组数据:全国29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220个城市排查确认黑臭水体2026个。

其中,累计有321个黑臭水体完成了整治工作,占总数的15.84%;已经开工整治的有641个,占总数的31.64%。已开工整治和完成整治工程的黑臭水体达962个,占总数的47.48%。还有过半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没有展开。

提案称,黑臭水体已经成为城市水污染防治的薄弱环节。

为此,民建中央提出四条建议:

一是转变城市发展观念,明确城市消除黑臭水体责任。

民建中央认为,政府要成为第一责任人。有关部门应在对本地城市黑臭水体环境现状、污染源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研究整治技术路线,预测整治效果,编制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规划,一城一策、一塘一策、一河一策,落实河长制。重视长江流域沿线城市的管网建设。

二是加大治理力度,实施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

民建中央提出,一方面要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新建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除磷脱氮设施,严格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一级A排放标准。加快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将河道污水直排口分类,逐个逐类编制截污方案。加强污泥规模化和无害化处置。

另外,应加强水生态修复。恢复植被,拦截入河入坑塘污染负荷,实施底泥清淤工程。

要强化生活污水管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施雨污分流,排污截流,将坑塘周边居民的生活污水明沟截流,引流至城市污水管网。

同时,要多渠道科学开辟补水水源。利用好污水处理厂尾水,重视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三是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投融资机制。

提案称,应积极利用国家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国债资金、各级财政资金,建立多元投资机制。推进环境金融产品创新,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环保设备设施融资租赁、污水处理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公开募集等方式,筹措项目资金。制定环保投融资扶持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治理。

四是落实保障措施。

民建中央建议,第一要强化环境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和案件,强化巡查督查,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第二要强化政府考核力度,将城市坑塘治理规划目标、任务、项目等纳入本地区“十三五”规划,对未完成治理任务及整治过程中失职的部门及责任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第三要鼓励社会广泛参与,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此外,还要综合联动,建立条块之间综合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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